雷竞技下载网页 图书分馆简介


建筑学院图书分馆是学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院信息化的重要基地,同时也是学术交流场所。建筑学院图书分馆现有馆舍530平米,共收藏中外文图书和合订本过刊两万余册;中文期刊100余种、外文期刊30余种,其中中文纸质期刊涵盖了《建筑学报》、《建筑师》、《世界建筑》、《新建筑》等建筑学核心期刊;外文原版期刊订购有《建築と都市/a+u》、《Journal of Architecture》、《新建筑》、《Landscape Architecture》、《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等。电子资源方面,除《Landscape and Urban Planning》(2019 IF 5.441)、《Energy and Buildings》(2019 IF 4.867)等高影响因子期刊和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等建筑学专业学术资源外,学校图书馆还订购有SCI、SCI-E、SSCI、A&HCI、Scopus、CSCD等引文数据库,万方国家及行业标准、中外专利、CNKI中国年鉴、国标电子书库、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与规范数据库等标准规范和专利电子文献,学院分馆共享资源。另外分馆还有购有电子资源光盘1300余张和学院历届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长


   长:熊瑛

开馆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28-66367482


(2022年11月更新)



雷竞技下载网页 图书分馆使用指南



一、 馆情介绍

(一) 图书馆职能与馆藏简介

建筑学院图书分馆是学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院信息化的重要基地。建筑学院图书分馆现有馆舍240平米,它以丰富的馆藏和多种服务方式向全院师生及相关专业读者开放,支持学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现在,我馆共收藏中外文图书和合订本过刊两万余册,中文期刊100余种、外文期刊30余种、光盘1300余张。另外,我院毕业生的学位论文(硕士)也是我馆收藏的内容。

(二) 馆藏文献组织

1、《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简称《中图法》,是我馆进行图书科学分类、目录组织和排架管理的依据。了解掌握分类法的类目体系,是迅速、准确找到自己所需文献之必备的知识。

2、馆藏目录体系及相关服务功能

图书馆通过目录向读者全面揭示馆藏,读者进入校网图书馆主页后,可从主题词、题名、作者、出版社、丛书名、索书号、条码号和记录号等途径进行书目检索;检索结果中馆藏地一栏显示建筑分馆,即为本馆馆藏图书。

3、文献排架

建筑图书分馆的各种图书、期刊、资料均按分类号顺序排架。图书在书架上的位置与图书在分类目录中的位置完全一样。所以了解分类法以及自己经常关注学科的分类号,在开架选书和阅览时尤为重要。


二、 馆内书籍借阅规则

注:本馆内所有中外书籍、中外文期刊、过刊只对本院及相关学院学生及教师开放。

(一)入馆须知

1、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和制造其他噪音。

2、保持馆内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品;请勿在馆内用餐。

3、进出不拥挤,不抢占座位。

4、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馆内严禁带包进入。

5、馆内严禁烟火,严禁在馆内吸烟。

6、爱护图书馆建筑和设施,请勿随意挪动阅览室桌椅。

7、注意衣冠整洁,举止和言语文明。

8、爱惜书刊及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章赔偿。

9、正常使用存包柜和休息座椅等公共设施。

(二)借阅证发放和管理办法

1、读者以本人借阅证或校园卡作为在图书馆借阅书刊的凭证。

2、本院成教生、本科生、进修生及硕士研究生无借书资格;博士生及本院教师可进行中外文书籍的借阅。

3、学生毕业、休学或退学离校前,须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研究生离校前,须向图书分馆提交毕业论文一册。

4、借阅证上无本人照片,或者擅自粘贴艺术照、大头贴等按无效证处理。


三、对违反图书馆管理规定的处理和处罚办法。

(一)对遗失或损坏书刊者的处理规定

1、如果个人或集体(由经办人负责)不能归还所借书、刊,应由个人或经办人负责赔偿,原则上应以相同版本、卷期之书刊赔偿,如不能则按下列情况处理:

(1)一般中文图书按原价赔偿。

(2)外文书、中文工具书及其它不易补充的图书、资料,按原价赔偿。

(3)成套图书遗失或损坏一本者,按全套价格赔偿。

(4)中、外文期刊,遗失一册按全年订价赔偿;合订本刊遗失,按全年定价+装订费赔偿。

2、污损的图书、期刊、资料,如果不影响其内容和管理的,五页以内,按原价二分之一赔偿;五页以上按原价赔偿。影响其内容和管理的,按丢失赔偿。

3、借阅证被别人所用,因借走书刊等所造成的损失,由证件所有人负责赔偿。

(二)对偷窃书刊者的处理规定

1、吊销借阅证,直至各项处理完毕。

2、本人写书面检查并上报学院进行处理。

(三)对未经许可私自携带书刊出馆者的处理规定

1、吊销借阅证,取消进馆阅读资格,直至各项处理完毕。

2、本人写书面检查并上报学院进行处理。

注:携带书籍出馆即指将图书带出图书检测仪外的范围。

(四)对损坏公物者的处理规定

损坏图书分馆的公物,均按原价赔偿。

(五)对逾期归还图书者的处理规定

本馆读者若逾期归还图书,应按校图书馆规定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由校图书馆代收,具体金额以流通系统显示金额为准,缴纳地点为犀浦校区图书馆二楼。

(六)其他违章处罚规定

1、违反图书馆规定使用他人借阅证者,禁止入馆。

2、故意损坏、涂改或改造借阅证者,禁止入馆。


四、馆内电子设备使用规定

本馆内的电脑、扫描仪等电子设备均向教师及学生开放,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管理员进行询问;损坏仪器,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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