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是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现将建筑学院分党校2024-0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正式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经团支部推优,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职工和学生。
二、培训目的
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培养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素质较高、模范作用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三、培训形式和时间
培训实行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堂教学要求为12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
培训时间为教学周第7至第8周,集中授课培训安排在4月8日、4月10日、4月12日、4月15日、4月16日、4月21日(课表详见附件1)。实践教学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自学互学可与学生时事政策教育、学生党团活动等环节相结合。结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实践教学环节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围绕“青春逢盛世,奋斗正当时”进行志愿服务活动,第二阶段主要围绕“使命在肩、奋斗有我”开展主题党课、理论研讨课、主题党日活动、社会实践等。两个阶段要在第8周前完成,每个班级最终提交1篇新闻(包含两个活动)和多张高质量的活动图片。每位同学提交1份不少于1500字的手写培训总结。
四、自主学习资料
《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10月22日通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自主学习不限时间,原则上要求在实践教学环节前完成,学习内容纳入结业考试内容。
五、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认真参加培训的各个环节,通过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知识水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员必须在名单所对应的班级(由班主任通知参培学员)上课,如果在其他班级上课将影响党课成绩认定。
3.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培训纪律,认真参加党课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能在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之事,否则将影响党课成绩。若请假超过两次及以上或无故缺课1次,或无故缺考,不予结业。
4.各教学班班主任负责指导、督促学员参加集中授课和社会实践、考勤工作以及日常管理。
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66367374
建筑学院分党校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