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744 日期:2022/12/27 作者: 编辑:杨珂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学习、科研和实践等方面全面健康发展,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现我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特对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调整。风景园林专业(专硕+学硕)论文成果认定以“风景园园林分级(2022版)为准。
以上文件自2023年1月开始实施,并根据情况进行修订,由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建筑学院
2022年12月
上一篇: 【复试工作】建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环节专题
下一篇: 【评优公示】建筑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