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综合素质评价】建筑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一)

点击量:989 日期:2024/06/04 作者: 编辑:王文静

各本科年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见附件1)相关规定,学院将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德育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院2023级、2022级、2021级、2020级(五年制)本科生

二、评价流程(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4日)

请学院参评学生和辅导员于6月14日之前,完成班级同学互评和辅导员评价,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

1.手机端:通过交大企业微信号,进入“智慧学工”,点击“综测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耗时约需2分钟。

2.电脑端:辅导员和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耗时约需2分钟。

德育评价等次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建议先暂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辅导员可在“德育评价成绩查询”中查看学生是否完成互评和德育评价成绩,学生可在“德育评价成绩查询”中查看本人德育评价成绩。

请辅导员老师和同学们务必按照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开展德育评价工作。学生德育评价成绩不低于80分且完成班级同学互评的,方可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详情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学生智育、体育、美育、劳育和发展性评价相关工作待后续通知。

2.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评价学年所在专业班级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4.如有问题请联系各年级辅导员。



建筑学院雷竞技官网官方网站下载 组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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