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
依据学校课程质量保证体系相关要求,学院定于本学期第九周至第十二周(4月22日至5月19日)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期中检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建设
检查专业建设情况,包括专业思政建设情况、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专业改革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专业实验教学情况等;入选一流专业建设点名单的所有专业,还应检查是否满足国家专业评估认证相关要求等。
二、课程建设
1.检查课程教学情况,以及课程教学资料(包括课程执行大纲、课程教学设计、教案、课外教学资源等)、教材建设及选用情况、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促进教学情况。
2.检查课程思政建设及开展成效情况。
3.检查院级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情况。检查本单位纳入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信息平台的院级重点课程评估开展情况,包括是否实施了院级课程评估、评估规模、评估完成情况、课程改进情况等。
4.检查课堂教学质量情况。检查课堂教学秩序、学生课堂出勤率,重点检查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效果等情况。
5.检查课程过程考核情况。检查课程期中考试开展情况及其他过程考核实施情况。
6.学院组织对《本科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办法》(西交校教〔2024〕49号)的学习情况。
三、教学管理与运行
检查教学工作管理机制及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每学年教授100%为本科生上课的保障机制、举措及成效。
四、教学团队建设
检查学院组织对《本科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指导意见》(西交校教〔2024〕47号)的学习情况。检查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团队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
五、本科生导师工作情况
检查本科生导师配备情况及导师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包括导师管理机制、激励措施、导师对学生学业辅导实效情况等,总结导师工作经验。
六、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整改情况、教学单位在本科教学管理与运行、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其他方面的检查工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建筑学院学生支持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